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已符合法定退休年龄和最低缴费年限的;
农村居民:
(一)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
(二)参保人员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连续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补缴不超过15年,补缴年限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三)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
宿迁城乡养老保险养老金申领条件
1、制度实施时,本村(居)户籍年满60周岁、未享受机关事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否则暂停发放。
2、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的村服务站办理申领手续,填写《待遇领取通知表》。
3、经办机构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委托指定金融机构为领取人办理领取存折或银行卡,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将存折或银行卡发放到领取人手中。
4、待遇领取人员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
城镇职工:需本人携带身份证、银行开户存折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农村居民: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办理材料。